强化履职担当 落实监督责任 |
发表时间:2014-12-19 阅读次数:476 |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主体责任在党委,但纪委既不能越俎代庖、大包大揽,又不能畏首畏尾、裹足不前,必须找准自己的工作定位,切实深化“三转”,聚焦主业主责,强化履职担当,落实监督责任。 突出工作重点,种好“责任田”。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心任务,突出抓好纪律执行、作风建设和惩治腐败等重点工作。一要突出抓好纪律执行。加强对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财经纪律和生活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查处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为。坚持有纪必依、执纪必严、违纪必究,着力解决纪律执行“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问题,使纪律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二要突出抓好作风建设。党风问题关系人心向背、关乎党的生死存亡,这是一场输不起的斗争,一旦出现反弹,后果不堪设想。要锲而不舍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落实,突出“常”“长”二字,盯住重要节点、关键时段,加强对“四风”方面突出问题的监督,形成作风建设的“新常态”。三要突出抓好惩治腐败。持续保持高压态势,以零容忍态度和法治方式惩治腐败,既敢打“老虎”,又常拍“苍蝇”,治病树、拔烂树,强化“不敢”的氛围。 转变工作方式,打好“组合拳”。转变工作方式是纪委履行好监督责任的关键,要通过体制机制创新,更加科学有效地履行执纪监督职责。一要转变办案方式,提高办案质量。认真落实“查办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的要求和“一案双报告”规定,加强上级纪委对派驻机构和下级纪委办案工作的监督指导;进一步健全完善线索排查、初核初查、立案调查、审核处理等办案流程管理制度,杜绝选择性办案、盲目性取证、差异性执纪。充分发挥反腐败领导小组的组织协调作用,聚合财政、审计、检察等各部门反腐力量,重拳出击,形成强大震慑。二要转变教育方式,坚持抓早抓小。突出对党政一把手和重点部门、关键岗位人员的教育,针对部分党员干部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拉拉耳朵、扯扯袖子,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三要转变监督方式,强化执纪问责。坚持“执法的再执法、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的工作思路,充分发挥党风监督员、特邀监察员、新闻媒体、群众监督的作用,综合运用专项检查、重点抽查、线索排查、案件查处、通报批评、公开曝光等方式,把问题导向、责任倒逼贯穿于全过程,加强对各级党政机关、职能部门履行监督和检查职责情况,特别是领导干部落实“一岗双责”情况的再监督、再检查,让监督无处不在,始终处于高压状态。 打造责任链条,用好“撒手锏”。打造责任分解、监督检查、考核评价、责任追究的完整链条,形成落实监督责任的“闭环效应”。一要厘清责任边界,对纪委履行的组织协调、维护党的纪律、查办案件、作风督查、预防腐败、党内监督、制度建设、自身建设等方面责任建立清单制度,明确不同层级、不同岗位的责任,确定责任承担者,做到责任清晰、履职有据。二要强化督促检查,探索推进考核评价,适当增加定量考核比重,使软任务变成硬指标,有效运用“签字背书”、公开责任清单、落实报告制度、开展述廉述德、建立约谈制度等。三要严格责任追究,建立责任追究案件情况报告制度和典型案件通报曝光制度。(湖南省永州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 朱映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