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钟长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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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无纪律 行无底线——江西省萍乡市房管局原局长饶本春违纪问题剖析
  发表时间:2015-11-30  阅读次数:1294

      江西省萍乡市房地产市场这几年发展不错,可奇怪的是新楼盘接二连三“登台亮相”,烂尾楼却又悄然多了几幢,购房无证的群体上访事件不时“上演”。

  出现这样的问题,与幕后“翻云覆雨”的房管局领导——萍乡市房管局原局长饶本春有莫大关系。

  经萍乡市纪委调查,饶本春在任房管局局长期间,收受贿赂、贪污、违规投资获利、接受礼金,严重违纪涉嫌违法。

  对权力毫无敬畏,严重违反廉洁纪律

  “只要牢牢把住手中的权力,金钱就会源源不断滚滚而来。”饶本春一直以为,有了权力,就有了一切。

  一家房地产公司为使资金尽快回笼,想提前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公司老总陈某找到饶本春请他行个“方便”。饶本春不置可否,慢条斯理地翻着下属交上来的该企业的申办材料,说:“没有达到法律规定的商品房预售条件,我们是不能发证的。”陈某听懂了“话外音”,分批分次给饶本春送上现金、金饰品等。果然,没多久就拿到了预售许可证。不仅如此,饶本春还违反纪律,对该公司业务给予了“极大关照”。

  不久之后,该公司资金链断裂,其承接开发的一些楼盘停工,建筑工地人去楼空,昔日熙熙攘攘的售楼部也挂上了锁,被许多人看好的楼盘,就这样变成了“烂尾楼”。公司老总陈某跑了,公司员工也解散了,许多购房户因拿不到产权证而开始群体上访,影响恶劣。

  不仅如此,饶本春还玩弄权力,严重违反纪律,把单位资金当成个人的,想怎么用就怎么用,想怎么拿就怎么拿。

  据调查,2009年11月至2013年9月,在他担任房管局局长期间,他每个月的工资可以分文不动,家庭的一切开支:生活水电煤气费、家具电器添置、私人衣物购买等,甚至是打牌输掉的赌资、个人旅游的费用,都以虚开办公用品发票或者餐饮发票的方式,在市房管局机关或下属单位报销。

  买官卖官,严重违反组织纪律

  在房管系统内,要想提拔重用,就必须打点饶本春,和他搞好关系,这是系统内人所皆知的“潜规则”。为了职务晋升,有的干部逢年过节给饶本春送红包,有的陪他旅游购物、打牌娱乐。对下属的“打点”和“意思”,饶本春从不拒绝。

  萍乡市白蚁防治所所长周某为了升迁,多次为饶本春奉上“红包”,小到几千,大到几万,还积极为饶本春报销个人费用。其他人也如法炮制,市房地产经营公司总经理黄某、副总经理袁某,市远东房地产公司副总经理刘某,市房地产开发公司副总经理刘某,为了职务升迁,均多次向饶本春送上红包。这些红包被饶本春“笑纳”之后,他们均得偿所愿,或岗位调整,或提升职务。

  饶本春的司机顾某,为饶本春“鞍前马后”,深得他信任。时间久了,顾某的心思也活络起来,虽然只是房管局的工勤人员,但仍然渴望职务上有所“突破”。

  然而,即便他与饶本春走得如此之近,也曾对饶本春表达过自己的想法,饶本春均不置可否,没有真正去为其运作此事。于是,自2009年至2013年,每次逢年过节,顾某都按照“潜规则”给饶本春送上红包。几次之后,饶本春终于将顾某的想法认真“考虑”,违反干部提拔任用的规定,直接将其提拔为副科级干部。不料,顾某得意忘形,因各种问题多次被群众举报,遭到免职处理。

  道德沦丧,严重违反生活纪律

  “潘多拉魔盒”一旦被打开,就一发不可收拾。腐化堕落的思想一步步深深渗透到饶本春的工作生活中,使他越陷越深,严重违反生活纪律。在萍乡房地产行业,几乎无人不知饶本春和某广告公司女老板钟某“不寻常”的关系。饶本春只要出席有关房地产的行业会议,就一定带上钟某,并尽一切可能地安排她在房地产行业会议上发言,为提升她的社会知名度铺平道路。

  多行不义必自毙。2015年8月,萍乡市安源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饶本春因犯受贿罪、贪污罪,数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6个月。(李理 彭德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