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钟长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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忏悔录|刘全:做出点成绩后就开始自高自大
  发表时间:2013-01-17  阅读次数:925

 

对话人:刘全
原任职务:河南省永城职业学院党委书记、院长
触犯罪罪名:挪用公款罪、受贿罪
判决结果:2012年3月20日,商丘市中级法院终审判处刘全有期徒刑十二年。
犯罪事实:刘全在担任永城职业学院党委书记、院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挪用单位公款550万元借给私营企业,多次收受他人贿赂共计174.6万元。
盛夏时节,笔者在河南省第一监狱和正在这里服刑的河南省永城职业学院原党委书记、院长刘全进行了一次面对面的交谈。言语中,刘全数次擦拭眼中涌动的泪水,对自己的犯罪行为懊悔不已。
在学院创办本科高校时遗憾离开
笔者:据监狱干警介绍,你入狱以后,思想上一直有压力。这压力来自哪方面? 
刘全:我入狱后想的最多的就是我的母亲,她现在已是90岁高龄。我每天晚上上床休息时,只要一闭上眼睛,脑海中就会不时浮现出母亲难舍自己的挂念形象。作为儿子,不能在她老人家床前尽孝,实在是不孝!
笔者:你现在心里抵触自己是一名罪犯的身份? 
刘全:虽然我触犯了法律,但让我在短时间内认同自己是一名劣迹斑斑、让人不齿的罪犯,确实有点难以承受。 
我是一个事业心较强的人,30多年来我把心血都投入到了学校的发展上,真没想到我现在会在监狱里面空留余恨。 
笔者:你的余恨是指什么?刘全:回顾过往,我39岁就担任永城师范学校校长。当时学校地处农村,基础条件较差,面对当时国家调整师范教育的政策,学校极有可能被撤并。为了创造条件赢得生存,我起草了《关于自力更生搬迁永城师范学校》的报告,并很快得到了主管部门的同意。在国家没有一分基建投资的情况下,我带领全校教职工自筹资金,历经3年多时间,1999年9月终于将学校从农村搬到了城市。随后,2004年5月成功申办了高等职业学校——永城职业学院,从此结束了永城没有高校的历史。可以说,我任职15年,一直把推动学校持续健康发展当成自己的事业。 
只可惜,我法制观念淡薄,“一言堂”家长作风严重,没能坚守清廉,淡忘了原则,铸成大错,走到了今天这般境地,我怎不痛心疾首!
学院正与河南煤化集团合作改制,创办本科高校,在这个重要机遇期,可能我的犯罪会对改制造成一定的影响,这是一件让我特别忧伤的事情。 
学校搬迁后心态发生变化 
笔者:今昔这么大的反差,你觉得背后的深刻原因是什么? 
刘全:我的犯罪原因,一是长期党政职务一肩挑,缺乏党内监督;二是长期在一个单位工作,做出点成绩后就开始自高自大,产生了倚老卖老、把公事当成家事办的工作作风;三是在廉洁自律上,警惕性、觉悟性不高;四是法律法规学习不够,不懂法,以至于在对某些事情的认识上,看不清犯罪本质。 
笔者:你的变化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 
刘全:要说自己心态的变化,是在1999年学校搬迁之后。原有的干事创业激情开始松懈了,多了一些按部就班的工作状态。于是,朋友以及学校业务上的请托之事便更多地参与,应酬也随之增多,时间一长,我渐渐地丧失了原则。 
笔者:对自己的所作所为,你当时有没有清醒认识? 
刘全:利用自己职务上的便利,我的确给别人提供了一些帮助。受益人出于感谢,往往按照社会上流行的潜规则,在逢年过节、我的子女结婚买房等关口,想尽办法给我送钱送物。这些包裹着“贿赂之心”的所谓朋友交情,让我没有认清性质,丧失了理智。另外,我还擅自将公款550万元周转给私营企业,让其虚增注册资金。当时我认为自己是热心办好事,没想到竟被量刑5年。如此缺乏基本法律常识,真该让人耻笑。
把监狱当做学习进修场所 
笔者:听说2010年11月,在已得知纪检部门对你进行调查时,你竟然还想通过送礼、通融关系达到息事宁人的目的。 
刘全:真是如此。当时我得知纪检部门正在调查我时,总觉得自己没有大问题,没贪污国家一分钱。而且,当时省委组织部正在就我的职务晋升进行考察。左右权衡之下,我认为多做一些解释疏通工作,或许能破财消灾,能渡过难关,没想到这是罪上加罪的行为。总之,自误毁了我的大好前程。 
笔者:从5月17日入狱到现在,你能接受当前的现实吗? 
刘全:入狱后,监狱干警多次找我谈话,帮我分析犯罪的原因,挖掘犯罪根源,一次次不厌其烦地解惑、教育、疏导,使我蒙垢的心灵渐渐明朗。 
目前,我的服刑生活还算顺利,能适应每天紧张繁忙的改造任务。在这里唯一让我感觉别扭、难以接受的是,自己整日与一帮形形色色、坑蒙拐骗的罪犯混迹在一起。 
笔者:今后面对12年的有期徒刑,你有什么改造规划? 
刘全:“人生多磨难,荣辱皆云烟。”既然走到了这一步,只有面对现实,踏实改造。我想只要我有勇气站在废墟上,也许会有新的人生。 
我虽然痛心自己失去了自由,难以儿女绕膝,含饴弄孙,但这是咎由自取。我会把监狱当做自己学习进修的重要场所,补上法律一课。可以说,在这里我可以学到在社会上学不到的东西,算是人生“灾难”中的另一种收获吧。 
剖析自己的心路历程,在今后的改造道路上,我会加强学习,泯灭自我对党纪国法的无知;积极洗涤心灵,纯净自我,做一个纯粹的人,有益于人民的人。 
警官告诉笔者,刘全在经历三个月的入监教育之后,现在已熟悉全部的服刑人员行为规范,并严格加以遵守,各方面表现都比较积极。可以说,他已经踏实地走上了认真改造的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