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建设

当前位置:首页  信息公开  制度建设
中共同济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工作职责
  发表时间:2014-12-17  阅读次数:1525

1.认真学习上级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和文件精神,在学校党委的领导下,贯彻纪检工作方针政策,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部署,执行纪委会的决议和决定。

2.参加纪委召开的各种会议,研究决定纪委的重要工作和重大事项;研究决定纪委权限内党组织、党员违纪案件的处理,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党员的处分;研究决定党组织和党员对党纪处分不服申诉的处理,保障党员权利。

3.履行纪委保护、教育、监督、惩处的职能,发挥个人在纪委集体领导中的作用。做好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参与党纪案件的调查处理,参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的考核和执法执纪情况的监督检查。

4.按照纪委委员工作分工,联系基层单位,开展调查研究,及时掌握了解所联系单位的党风党纪情况和党员思想动态,加强监督指导,定期或不定期向纪委会报告。

5.密切联系群众,关心关注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了解学校和所在单位在改革发展过程中党风廉政建设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做好廉政工作的建设性意见。

6.坚持党的组织原则,严格遵守保密纪律。

7.以身作则,清正廉洁,带头遵守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在学校党风廉政建设中充分发挥模范表率作用。

8.开展经常性研究,促进学校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建立健全,拓展源头防治腐败工作领域,探索做好纪检工作的方式方法,扎实有效做好学校纪检工作。